邢台市检察院检察长邢伟到柏乡县检察院指导科技强检工作
利用分析塔F-801对恢复的电子数据进行研判分析

检察技术人员案前对侦查指挥系统进行调试

利用狼蛛9800手机检验工作站对受损手机进行数据拯救
近年来,河北省柏乡县检察院以服务检察中心工作、保障检察工作大局为目标,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公正司法为主线,积极探索和推进科技强检新战略,初步形成了功能全面的“数字检察”体系,全面提升了科技强检的工作水平,为快速实现办案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管理科学化、装备现代化,以及规范内部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提升案件质量,发挥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2015年11月,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
以科技强检创建为契机,扎实推进司法行为规范
科技强检是一项综合工程,不但是对检察机关办公、办案硬件条件的改造,更是对传统的办案方式、工作流程的改造。只有以业务工作、管理模式的优化为本,将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应用到检察工作实际之中,才能推动科技强检工作不断前进,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整治活动不断深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指出,检察信息化是科技强检的先导,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把检察信息化作为实施科技强检战略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童建明也明确提出,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的检察工作总体布局。“五检”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支撑,其中科技强检是保障和支撑,是检察机关有效提升战斗力的坚强后盾。
以往,基层检察干警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对科技强检工作的概念、内涵等理解不深,对其重要性、紧迫性、战略性认识模糊,存在“等、靠、要”的心态。在这种情况下,办案理念和方法仍局限于“一张纸,一支笔,一张嘴,两条腿”的传统模式,对办公自动化、无纸化办公等现代化办公手段不适应,仅仅理解为单台计算机的简单运用,认为有了电脑,有了现代化的办公、办案设备就是实现了科技强检,甚至认为基层检察院人才缺乏,经费紧张,此项工作投资大、周期长、困难多,从而存在忽视或者排斥的情绪。思想上的陈旧、观念上的滞后以及行动上的消极,难免导致办案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地方,导致干警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认识与判断发生严重偏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科技强检的推行。
为避免此种情况发生,该院首先在统一思想、转变观念上下功夫,以科技强检示范院的创建为契机,从领导做起,把工作任务具体到每一名干警身上,使大家认识到先进科技对提高办案水平、规范司法行为的重大意义。为落实“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应用、高效率管理”的整体工作思路,实现科技强检整体推进,该院成立了科技强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技强检工作整体推进和安排部署,主管副检察长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科技强检各项工作的执行与落实。同时,将科技强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形成引导有力、配合默契的科技强检工作推进机制。全院所有部门协调联动、紧密协作,整体工作有效落实。
该院还结合实际制定了《科技强检工作考核办法》《科技强检工作奖励办法》《科技强检工作协作配合办法》等规章制度,为推动科技强检工作快速、强力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极大地提高了全院干警科技强检的应用意识,科技应用也使该院的司法办案工作不断迈入高效、准确、规范的发展轨道。
坚持硬件软件两手抓,助推办案能力提升
加大经费投入,抓好硬件建设。该院本着前瞻性、实用性、合理性的原则,抓好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配齐配全硬件设备,为科技强检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在硬件方面,将综合大楼一层425平方米设为警务区,更新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安装使用全角度高清摄像头,高规格配备存储时长可达60天的大容量存储设备,建成了高标准的办案工作区;将原有的侦查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配备手机取证一体机、硬盘数据分析塔、高速硬盘克隆仪、话单分析软件、测谎仪等多种取证设备,建成290平方米的电子侦查警务中心。安装了人脸识别签到系统和车辆GPS定位系统,并进行了全院楼宇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
在软件方面,同邢台市检察院联合开发了检务公开支持平台系统;同市院连通了职务犯罪综合查询平台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远程会见系统,引进了检委会会议管理系统。
大力建设网络化检务公开信息平台,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该院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结合“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公开平台,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案件信息公开网络。建立功能完善的检务公开大厅,把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律师接待、视频接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整合展示在检务公开场所,整合展示在门户网站等互联网平台上,网上网下均可实现“一站式”服务。网站开通以来累计发布各类检务信息120余条,受理律师预约7件,接受群众举报线索5件。
不断加大电子设备应用力度,促进办案水平明显提高。该院电子侦查警务中心包括侦查信息化平台和电子物证实验中心等专业功能区,其中侦查信息化查询平台是经协调多家相关单位,以专网互联形式构建的高密级信息共享平台;电子物证实验中心配有手机取证一体机、硬盘数据分析塔、高速硬盘克隆仪、话单分析软件、电子数据取证勘查箱、电子取证工作站等7种取证设备,可实现对电脑硬盘数据的高速克隆、数据读取和恢复。目前,该院技术部门已应用技术手段协助办理案件16起,分析硬盘、U盘共计5TB,对47部手机的电子数据进行提取、恢复,成功恢复率达78.7%,并将相关信息成功传输到最高检云平台,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把服务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关键,以人为本推进科技强检。该院把培训科技人才作为实施科技强检的重中之重,积极参加上级检察院的各种培训,并邀请专业人员现场讲课,使全体干警视野更加开阔,对现代化检察技术普及应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
同时采用“分层次、多渠道,由点到面,点面结合”的培训方法,采取聘请专家、外出学习等方式,强化科技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技能。依托网上办公办案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检察机关专线网,聘请计算机专业人才担任主讲,根据各个科室各个岗位,分别设置培训课目,开展全院集中培训,部门、岗位人员单独培训,技术骨干“传、帮、带”等培训方式,营造了浓厚的信息网络技术学习氛围,全院技术应用水平明显提高。
2015年以来,该院共组织参加各种专业技术培训60余人次,其中1人取得文检专业业务与岗位培训证书,2人通过心理咨询师测试,取得相应资质;反贪、反渎、技术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各类侦查技术设备操作,并在实战应用中取得良好效果。
加强规范管理,确保科技强检工作稳步发展
建章立制,确保科技设备管理严格、使用规范。该院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仔细梳理,当立则立、当改则改,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和可操作性,使每一个电子取证环节、每一个取证过程都有章可循,紧紧围绕检察权的运行,进一步明确内部各层级审批权限,明确各类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
制定了《局域网管理办法》《电子物证实验中心使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采取严禁内外网连接互通、设置内网维护权限与操作权限、加密有关数据库等措施,保证了信息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制作《电子物证实验中心检材受理登记表》,明确规定技术设备使用要逐级把关,并经检察长审批,使各种技术设备的管理应用程序进一步严格规范。
加强维护,保持信息网络的高性能。为防止发生泄密事件,严禁将局域网、三级专线网与因特网链接、互动;在局域网上对台账、案卡等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开放;将内部计算机的维护权限与操作权限、数据权限严格区分,根据检察机关业务的不同程序分配使用权限,分别设置用户登录密码,并对有关数据库进行加密处理。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该院已建立起一套严密的防范体系,有效地保证了信息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
加强维护,保持信息网络的高性能。针对各项检察业务的需要,对内部网的统计资料利用相关软件自动备份;安装了正版杀毒软件,设置了防火墙,并定期升级,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防范安全措施检查;对新软件和因工作需要传递的软盘,规定必须坚持安全、正版和先杀毒后使用的原则。同时,邀请网络公司专业人员经常来院指导,使干警们了解关于计算机构造、保养及病毒防护的相关知识,增强责任意识,共同做好网络维护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计算机硬件的管理工作,及时制定了《计算机使用、维护和保养规定》,从制度上加以保障落实。由于措施得力、执行到位,自信息网络系统安装使用以来,未出现因感染病毒而影响工作的情况。
以科技应用为抓手,建设科技型规范型检察院。科技强检工作覆盖面广,涉及面宽,如管理工作混乱和滞后,具体措施不落实,科技设备使用不当,必然造成科技设备形同虚设,维修费用过高,发挥不出科技设备在检察工作中的应有作用,造成国家财力和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该院不断加大科技强检力度,以创建科技型检察院为目标,切实做好“建设、培训、应用、管理”四个方面工作,为检察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推动了检察工作全面快速发展。
2015年,该院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模范检察院”,被最高检命名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