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对电子卷宗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着力保障电子卷宗安全高效运行。
首先,该院健全制度,确保制作管理规范。制定出台《案件管理办公室电子卷宗制作办法》,对电子卷宗制作规范、保管条件、实际运用、查阅权限、安全保密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为电子卷宗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其次,该院严格流程,保证电子卷宗质量。设置专门的电子卷宗制作室,全面监控到位,并安排一名干警专职从事电子卷宗的制作。定期对电子卷宗制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制作的电子卷宗中存在缺页、少页或多页、编码不正确等未达到标准的电子卷宗要求一律退回重新录入,确保电子卷宗制作、应用规范。此外,该院加强沟通,助力律师阅卷零障碍。主动到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制定了律师查阅复制电子卷宗相关规定:律师可在该院接待室现场查阅电子卷宗,或在签订保密承诺书后领取电子卷宗数据光盘进行查阅。这样既简化阅卷程序,又确保诉讼卷宗安全,还进一步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