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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发布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时间:2023-08-15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23年8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国生态日”。设立“全国生态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举措,是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拓展办案思路,催生内生动力,省检察院发布了12件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最高检、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助力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61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3212件,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406件,制发检察建议29343份,发布公告1969份,提起诉讼1198件,办案成效明显。通过办案,挽回被损毁、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草地2.3余万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300余公里,督促清除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35余万吨,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近38亿元,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了检察力量。

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1.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诉丰润区某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对违反河道管理行为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2.沧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南运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拆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3.鸡泽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留垒河水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4.平山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滹沱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5.承德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农用薄膜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6.怀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违法焚烧秸秆行政公益诉讼案

7.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新金线河水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8.固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9.故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10.临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野生水鸟行政公益诉讼案

11.安新县人民检察院诉黄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1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加强补种树木行政处罚执行监督行政公益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