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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检察机关2020年1至12月主要业务数据发布
时间:2021-03-04  作者:  新闻来源: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 【字号: | |

  2020年1至12月,河北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各项工作呈现良好态势。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下降幅度收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例提升,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上升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3002人,同比下降20.9 %,降幅较上半年缩小26.5个百分点。不捕9123人,同比下降5.7%;不捕率为21.7%,同比增加2.9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68100人,同比下降14.1%,降幅较上半年缩小8.7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10847人,同比上升36.7 %;不起诉率13.7%,同比增加4.6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0466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8.9%。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共出庭39234件,其中速裁程序审理6511件,占出庭总数的16.6%。共提出量刑建议50919人,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44021人,占提出总数的86.5%。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47963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4.2%。其中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41896人,占同期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数的95.2%。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29件,同比下降4.3%;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77件,同比上升59.3%。

  2. 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854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678人,同比分别下降20.9%、26.2%。

  3.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229件,同比下降32.4%;已纠正2717件,占提出数的84.1%,同比增加2.2个百分点。

  4. 刑事抗诉。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472件,同比下降19.2%。收到法院裁判结果382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56件,占收到裁判结果总数的67%。

  5.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14件次,同比下降20.8%。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117件,占提出数的92%,同比减少2.3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698人,同比上升1.8%;同期已纠正2728人(含上期未结),占提出数的101.1%,同比增加4.8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096件,同比上升14.9%;同期已纠正3110件(含上期未结),占提出数的100.5%,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纠正5073人,同比上升22%;同期已纠正4997人,占提出数的98.5%,同比减少0.9个百分点。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987件,同比上升7%;同期已纠正2948件,占提出数的98.7%,同比增加0.8个百分点。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375人,同比上升485.9%。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88人,同比上升214.3%。

  二、民事检察力度加强,办案数量同比上升,质效平稳发展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786件,同比上升11.5%。向法院提出抗诉165件,同比上升19.6%。法院同期审结26件,法院改变结果20件,占审结数的76.9%,同比减少6.8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6件,同比上升86.5%;法院同期采纳130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622件,同比上升64%,同期审结1619件。提出检察建议1537件,同比上升68.7%。法院同期采纳1531件,同比上升70.1%,占提出数的99.6%,同比增加0.8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744件,同比上升28.5%,同期审结1741件。提出检察建议1570件,同比上升43.3%。法院同期采纳1519件,同比上升41.8%,占提出数的96.8%,同比减少1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实”字凸显,数量质量明显提升

  (一)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最高检于2019年10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已化解行政争议410件。

  (二)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62件,同比上升26.3%。向法院提出抗诉12件(去年同期9件)。法院同期审结4件(去年同期2件),法院改变结果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去年同期1件)。

  (三)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471件,同比上升149.2%。提出检察建议436件,同比上升150.6%。法院同期采纳443件,同比上升168.5%,占提出数的101.6%,同比增加6.8个百分点。

  (四)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480件,同比上升105.8%。提出检察建议1446件,同比上升122.8%。法院同期采纳1418件,同比上升137.5%,占提出数的98.1%,同比增加6.1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保持良好势头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951件,同比上升37.9%。其中行政类受理13234件,占受理总数的94.9%,同比减少2.8个百分点;民事类受理717件,占受理总数的5.1%,同比增加2.8个百分点。立案13572件,同比上升32.5%。其中行政类立案12905件,占立案总数的95.1%,同比减少3个百分点;民事类立案667件,占立案总数的4.9%,同比增加3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11869件,同比上升30.7%。其中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1298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95.2%,同比减少3.8个百分点;发出民事公告571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4.8%,同比增加3.8个百分点。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7815件,占比最高,为65.8%,同比增加5.6个百分点;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239件,占18.9%,同比减少4.9个百分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799件,占6.7%,同比增加2.1个百分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96件,占0.8%,同比减少0.1个百分点;“等”外领域920件,占7.8%,同比减少2.7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70,同比上升245.8%;占同期立案数的2.7%,同比增加1.7个百分点。从诉讼类型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17件;民事公益诉讼13件;行政公益诉讼40件。

  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82件。判决支持236件,占裁判案件83.7%,同比减少16.3个百分点;其中民事234件,行政2件。

  五、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理念进一步落实,特殊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02人,同比下降37.4%。不捕520人,同比上升7.4%。不捕率39.3%,同比增加11.9个百分点,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7.6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636人,同比下降22.6%。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143人,同比下降42.6%。同期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人。不起诉419人,其中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256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63人。不起诉率26.8%,同比增加10.8个百分点,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高13.1个百分点。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455人,附条件不起诉率24.6%。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257人,同比下降20.6%。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3008次,同比上升87.4%;开展法治巡讲1765次,同比上升358.4%,受众人数89万人,同比上升585.1%;开展法治讲座1699次,同比上升55.9%,受众人数158万人,同比上升457.3%。

  六、刑事赔偿受理案件减少,司法救助力度加大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15件,同比下降9.4%;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85件,同比持平。办结国家司法救助497件,同比上升265.4%。实际救助人数638人,同比上升340%。发放救助金1353.09万元,同比上升436.3%。

  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211人,同比下降35%;决定起诉3721人,同比下降3.4%。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9人,同比下降5.8%。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7件,同比下降42.4%。提出二审抗诉32件,同比下降13.5%。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11人、起诉41人。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嫌疑人308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45人;逮捕人数占审结的82.2%,较总体刑事犯罪高3.9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472人。经审查,决定起诉329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88%,较总体刑事犯罪高1.7个百分点。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292人、起诉2540人,同比分别下降16.5%、上升8.8%。对涉嫌“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逮捕43人、起诉170人,同比分别下降66.7%、23.4%。

  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4人、起诉33人,同比分别下降76.5%、54.2%。对179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94.5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504人、起诉2679人,同比分别上升14.3%、12.3%。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7815件,同比上升42.8%。

  (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85人,同比下降11.1%,起诉344人,同比下降3.1%。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6件(去年同期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件(去年同期6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4件(去年同期3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6件(去年同期4件)。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

  八、检察长坚持带头办案,列席审委会数量增加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5108件,同比上升26%。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3790件,占8.8%,同比增加0.8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41318件,占91.2%,同比减少0.8个百分点。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81人次,同比上升9.3%。其中检察长列席357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2.4%;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324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