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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检察机关依法对纪兴龙决定逮捕
时间:2020-08-06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唐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原常务副书记纪兴龙(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唐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纪兴龙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