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蠡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再次来到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当事人家中走访,为司法救助对象家庭送上新春的祝福和生活的希望。“谢谢!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被救助人李某的母亲满含热泪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表达着感谢之情。自李某出事后,李某的母亲已经不知道默默流过多少次眼泪,但这一次跟往日不同,她的泪水中闪烁着希望。
李某与刘某为重组家庭,夫妻二人每天起早贪黑,从保定市蠡县去江苏省购买海鲜回来贩卖零售。2022年9月23日14时,刘某为让丈夫李某休息一会儿,替换他驾驶货车沿徐淮高速由西向东行驶,在行驶过程中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致李某高位截瘫,刘某右腿膝盖以下截肢,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2024年5月24日,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某作不起诉决定。江苏省徐州市和睢宁县两级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其开展司法救助。
2024年8月,蠡县检察院接到睢宁县检察院移送的司法救助线索后,迅速成立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通过到当地村委会及李某家走访了解,得知李某的父亲是农民,主要靠种地为生,没有固定经济收入,其母亲在家照顾李某的孩子,李某因交通事故导致腰部以下丧失劳动能力,妻子刘某右小腿截肢行动受限,没有固定工作。前期治疗,李某和刘某光治疗费就用去了50多万元,两人今后不仅需要花费大额医药费进行康复治疗,还要偿还前期保险公司垫付的医疗费等支出,当时全家人的生活仅靠李某父亲一人打工予以维持。
蠡县检察院干警主动联系了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妇联,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县残联为李某夫妇办理了残疾人等级评定;县民政局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估后,将李某夫妇及其两个孩子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县妇联将刘某及两个孩子列为重点关爱对象。同时,妇联针对李某一家的情况制定专属方案,通过开展定期家访、家庭教育指导、就业帮扶、邀请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心理辅导等,希望给予他们温暖。
2024年12月6日,徐州市检察院和睢宁县检察院联合将8万元司法救助款送到了李某的手中。蠡县检察院协调蠡县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对李某联合开展社会救助的座谈会,各单位根据业务职能最大限度地制定了帮扶措施,努力帮助李某一家获取重新出发的勇气和力量,重燃生活希望。
“低保金、残疾保障金都领到了,妇联也安排人过来教我们如何做直播,感谢检察院……”李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电话联系蠡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家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