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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协作机制 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4-08-26  作者:  新闻来源:昌黎县检察院 【字号: | |

8月19日,昌黎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水务局等8家行政执法机关共同会签《关于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提供了制度保障。

此次会签的《意见》共18条,主要就涉行刑反向衔接领域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调查协助、回复反馈、跟进监督、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等方面作了细化规定。在规范衔接流程上,《意见》明确行刑反向衔接的线索移送、提前介入、文书送达、异议处理等具体事项,保证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在目标、方向上一致。《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在发出检察意见书后,对行政主管机关回复和处理情况加强后续跟踪监督,发现怠于履职等行为,将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根据《意见》,检察机关与行政主管机关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会商、研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情况,强化个案会诊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活动中,昌黎县检察院就最高检关于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部署要求、重要意义及该院当前行刑反向衔接办案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了介绍,并围绕《意见》主要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各行政执法机关代表分别就所属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表示将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立足协作机制,强化横向联动,实现行刑反向衔接“闭环管理”。

应邀参加活动的省人大代表庞建对昌黎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强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增强全面依法治县系统性、协同性的做法给予肯定。人民监督员刘春生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让法律监督、社会监督、人民监督有机融合,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