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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检察蓝”携手“志愿红” 共绘运河守护“同心圆”
时间:2023-03-18  作者:  新闻来源:沧州市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沧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大运河公益保护座谈会暨《关于检察公益诉讼与志愿服务联动合作的框架协议》会签仪式,推动实现检察公益诉讼与志愿服务组织的深度合作,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绘就运河守护“同心圆”。沧州市检察院、沿运河八县(市、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以及沧州市大运河爱心志愿协会等志愿者代表参加座谈会。

会议现场。

会签联动合作框架协议。

座谈会上,沧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向志愿者代表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大运河公益诉讼保护取得的成效,双方在大运河公益保护方面的合作背景、合作目标、合作方式等。该院与大运河爱心志愿协会共同签署了《关于检察公益诉讼与志愿服务联动合作的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重点在大运河生态环境常态化保护、大运河沿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大运河综合治理等方面加强合作。

会议强调,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志愿服务的合作,是检察机关践行做优做实人民至上办案理念,推动构建公益诉讼全民共治新格局的有力体现,对凝聚大运河公益保护合力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特长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志愿服务、社会监督与法律监督融合,助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深化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公开听证、整改成效评估验收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大运河公益保护取得新成效。强化宣传报道,提高广大群众对大运河公益保护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大运河保护的浓厚氛围。

参会志愿者代表纷纷表示,将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当好检察公益诉讼的信息员、监督员、听证员、宣传员、咨询员,在大运河公益保护的路上携手同行,共同探索大运河公益保护新路径,协同做好大运河环境保护、文化传承、岸线利用三篇文章。

下一步,沧州市检察院将以《框架协议》签订为契机,做深做实“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工作,促进检察公益诉讼与志愿服务有机融合,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