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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公益诉讼让鸟儿自由飞翔
时间:2023-03-22  作者:牛继芬 孙冬慧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图为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开展“释法护鸟”普法宣传。

三月的衡水湖,湖面随风微微荡漾,湛蓝的天空中,成群的鸟儿自由展翅。衡水湖是华北地区单体水面最大的内陆淡水湖泊、城市湖,也是华北平原唯一保持沼泽、水域、滩涂、草甸和林地等完整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保护区,亦是鸟类栖息天堂。近几年,衡水市不断加大衡水湖湿地保护力度,衡水湖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了更多的鸟儿到此栖息。鸟儿多了,本是好事,可附近缺少法律知识的群众,为了防护农作物被啄食而捕猎鸟类的事还是偶有发生。近日,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两件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凝聚合力,加强源头防控,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区自然资源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共同护航辖区生态环境。

西瓜是夏季最常见到的瓜果之一,甘甜清凉的西瓜,在夏季吃上一块,既解渴又解暑,西瓜达到七八成熟之后,还没等到人尝鲜,鸟儿却捷足先登,提前品尝西瓜的味道。2022年6月,老王家农田里即将成熟的西瓜引来大批鸟儿啄食,而老王对驱除瓜田雀鸟的有效方法掌握得并不多。无奈之下,他用竹竿在田间两侧撑起粘网,误撞触网后“插翅难逃”的鸟儿,长时间被粘网“锁喉”致死。老王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窍门”已经逾越了法律红线,造成12只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死亡,价值3600元。

另一起案件的当事人老谢在一家工厂里做后勤工作,没事的时候,他便在厂子办公楼后面种植了谷子等农作物。2022年9月2日,为了防止鸟儿啄食谷子,老谢从家里带来粘网,短短7天时间,就捕获了25只麻雀。经鉴定,价值共计6900元。

2月13日,经冀州区检察院提起诉讼,区法院审理了这两件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老王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赔偿金共计3600元;判决老谢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赔偿金共计6900元,二人赔偿金均可通过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劳动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

“两名被告人架网防鸟,还是出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案件交流时,办案检察官有了新想法。很快,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展开了一场特殊的“释法护鸟”实景法治课,因架防鸟网而触法网的老王现身说法。“本来只是想防着鸟儿啄食自家的西瓜,没想到竟然犯了法,我会牢牢记住这次教训,现在我是咱们附近几个村的护鸟志愿者了,及时提醒和制止乡民们的不法行为,也算为环境保护作点贡献。”老王向群众介绍了自己的这次“教训”。

活动现场,检察官围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等常见的破坏动物资源犯罪,结合该院办理的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帮助村民了解哪些动物不能捕,并现场发放300余册《保护野生动物 公益诉讼共建美好家园》普法宣传手册。

“我文化程度不高,以前都不知道捕鸟会犯法。检察官讲得真好,手册做得也好,国家的保护动物上边都有照片,都不能逮……”现场群众仔细地倾听宣讲、翻看手册。

“群鸟翻飞,声声啼鸣。环境好不好,鸟儿说了算。”据悉,冀州区检察院近期推出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宣传片《我和大雁有个“约定”》,检察官呼吁广大群众,观鸟过程中,请不要惊扰鸟儿,给它们创造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