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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用指标和数据说话 捕与不捕一目了然
时间:2023-02-11  作者:牛继芬 王丹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容易导致串供,影响后续案件的侦办;案件情节较轻、违法所得也已经退回,嫌疑人认罪认罚,社会危险性较小,按照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应作出不捕决定……曾经,在河北省阳原县检察院,经历过这样激烈讨论的并不是个案,“捕”与“不捕”之间的博弈始终是案件讨论的焦点。然而,随着该院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模型的适用,这样的争论逐渐变少,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也逐渐落实到位。

图为阳原县检察院召开会议推进“降低羁押率的有效路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工作。

2020年,阳原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降低羁押率的有效路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院。自此,该院围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降低诉前羁押率开展深入探索。2021年,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适用逮捕措施标准不统一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不深入的问题,该院研发了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模型,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以智慧检务实现对社会危险性的全面、科学、精准评估。该模型层报至省检察院,省检察院对其科学性和实用性予以认同,并给予支持鼓励将该模型持续优化、推广适用。

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模型的构建实质是将检察官的经验直觉等主观评价量化为有量可依的客观评价。为了实现更加科学全面的量化评估,阳原县检察院整理了三年间的报捕刑事案件以评估模型进行量化适用,对指标设计和权重赋值持续优化,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倾注于每一个赋值中,以机制推进落实。聚焦精细要素实现精准量化,该院在模型中预设了涵盖法律规定以及嫌疑人社会背景、犯罪状况等多个方面的207项评估要素,在此基础上运用量化分析方法,通过对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和诉讼可控性等层面的各种风险因素及其作用力大小进行量化,运用明确的标准尺度,并参照风险位阶表,计算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妨碍诉讼顺利进行或者继续违法犯罪的概率,得出是否有逮捕必要的基本结论。

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模型以公开透明的指标和赋值对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极大提升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司法公信力。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提出畸高赔偿要求,被告人家属积极筹措资金,但仍无法达到被害人要求数额。侦查机关基于该案件没有达成刑事和解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被告人,阳原县检察院适用评估模型对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量化,结果未达到逮捕标准。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人员及被害人演示了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的具体过程,涉及共性和个性评估要素60余项。参会的一名人大代表说:“量化评估过程就是一个以公开促公正的过程,检察机关以指标和数据说话,捕与不捕一目了然。”被害人也对检察机关的决定表示认同:“这么一项项算出来的,我服!”

2022年,阳原县检察院对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全面适用,利用系统的评估结果减轻检察官作出不予逮捕决定时的责任和压力,实现了非羁押案件的大幅提升,不捕率较去年提升了19个百分点。阳原县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扩大数据源,探索接入社会生活中的数据和信息,融入心理测试量表,着力提升评估系统的精细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