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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检察蓝”携手“巾帼红” 为困难妇女撑起司法救助“暖心伞”
时间:2023-01-30  作者:王嵩  新闻来源:长城网 【字号: | |

检察机关向被救助人发放救助金。

2022年6月,深州市检察院与深州市妇联联合救助困难妇女李某,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帮助受害人李某解决了生活困难的燃眉之急。

“感谢政府和你们帮助,让我对生活有了希望。”在接过救助金的时刻,困难妇女李某激动地说。

据悉,2015年7月29日申请人李某与焦某某因债权纠纷一案导致申请人经济损失30余万元。经深州市法院判决并执行,焦某某至今尚未偿还欠款,法院终本执行。李某以法院执行违法向深州市检察院提起民事监督申请,该院民事检察部门经审查办理,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李某表示不服,且情绪激动,深州市检察院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对李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同时考虑到李某的实际情况,该院控申部门及时启动了检察机关与妇联会商签订的“双邀”机制(即遇到妇女儿童的信访问题时如有必要双方可互邀,共同接待)。

5月底,深州市检察院与深州市妇联联合对李某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李某为低保户,又是贰级精神残疾,为治病花费2万余元,其母亲身患肺癌,欠款追不回来使其生活更加雪上加霜。深州市检察院认为李某符合救助条件,决定给予李某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同时深州市妇联又联系某社区给母女二人安排了社区清洁的工作,并开展心理疏导,对其个人生活等方面困难开展联合帮扶。

为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深州市检察院、深州市妇联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双方进行充分讨论,针对救助对象、救助方式、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多元救助等工作达成共识,实行“双邀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更好维护妇女权益

下一步,深州市检察院将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同妇联协作,采取多元化救助形式,更好地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切实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共赢多赢的社会救助效果,有力促进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