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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不让少年因“法外条款”失学
时间:2022-12-15  作者:马士江 王良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16岁少年小克(化名)的父亲李某,在小克成功报考河北省临西县某技工学校后,专程来到临西县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表达谢意。

“孩子又没犯罪,只是右臂上文了个图案,怎么就不能报考技校呢?”今年8月3日,李某给临西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来电话,称其孩子小克因为有文身无法报考技校,他觉得很不公平。

接访检察官将该线索反映给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了解到,今年7月,临西县某技工学校发布《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明确规定“报考学生须无文身、癫痫、心理疾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初中毕业的小克两年前做过文身,原本准备报考该技校,可是看到招生简章后放弃了,向父母提出外出打工的请求。李某在多次劝说无果后,才发现原来技校招生中有这一条硬性规定。

检察官经查阅相关文件后认为,在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中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技工学校的招生体检标准中,均无“报考学生须无文身”的相关规定。文身固然不应提倡,但以此为标准限制公民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有悖宪法精神。在初步查清事实后,该院依法对此案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决定采用圆桌磋商的方式办理此案。

8月11日,该院邀请县技校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召开圆桌会议,以案说法,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明晰了相关法律与政策的界限,与会部门就“在法律法规之外擅自附加招生条件的社会危害性”达成一致共识。

经过圆桌磋商,相关单位认识到了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对“报考学生须无文身”等涉嫌招生歧视的内容进行了删除,同时组织学习了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月15日,在收到相关单位的整改回复函后,承办检察官立即打电话给李某,通知其报名事宜。不久后,小克按照招生简章要求顺利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