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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制度具有强制性,必须报告!”
时间:2022-12-13  作者:肖俊林 郭海英 曹艺萌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10月20日,竞秀区教职工在教体局组织下,集体通过“云课堂”方式学习竞秀区检察院录制的强制报告制度课程。

“今年我们辖区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某小学一名教师猥亵学生,公安机关将此案件移送我院后,检察官在审查时发现,该校在接到家长的情况反映后,未按照法律规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违反了强制报告制度要求。”近日,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检察院检察长陈伟通过线上“云课堂”方式,为该区3400余名教职员工讲授了一堂法治课。他围绕该院新近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重点讲授了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如何落实、违反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人员该追究哪些法律责任等。

“这个制度具有强制性,不是道德层面的要求,不是可报可不报,而是法定的强制义务,必须报告!”陈伟特别强调,强制报告不仅要向上级主管机关进行报告,关键是要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才算落实了强制报告义务。

“您讲课通俗易懂,用我们身边发生的案例厘清了教职工的法律责任。今后我们若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一定报告!”一位小学校长听课后给陈伟发来短信。

陈伟讲述的案件发生在2020年10月至今年3月间,郭某(男)在某小学担任教师期间,多次在教室和家中对2名男生进行猥亵。学生家长发现后及时向校方反映,该校仅责令郭某辞职,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4月7日,学生家长向公安机关报警。8月10日,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1月3日,检察机关以郭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针对该案办理中发现的问题,8月25日,该院向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在辖区学校进行未成年人被侵害线索排查,并进一步对学校教职工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调查审核,严格落实教职工从业禁止规定,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内容。“建立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向辖区学校从业人员宣讲强制报告制度内容,进行集体逐条学习并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该院在检察建议书中写道。

“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仍然发生了郭某猥亵儿童案件,教训可谓十分深刻,充分暴露出学校相关负责人法治意识不强,关键时刻举棋不定,没有果断报警。针对检察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痛定思痛,先后召开三次专题调度会,认真组织开展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竞秀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各中小学、幼儿园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建立责任到人的领导工作机制;深入组织预防性侵害安全教育活动,发挥好法治副校长、律师团队等专业力量的作用,通过进校园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等内容的专题法治教育;加强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未成年人被侵害线索排查工作,制发未成年人被侵害线索排查登记表,重点排查性侵、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情况;开展教师违背师德师风情况排查登记,建立台账,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线索,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针对“一号检察建议”以及强制报告制度,该局还建立了违反强制报告制度的处罚机制,对违反强制报告制度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我们通过依法能动履职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新要求,以切实举措,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陈伟对记者说。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保定市第二医院口腔科主任 马永平

撑起一片“有情天”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近年来,教职员工性侵害儿童、学生犯罪案件屡屡曝光,犯罪情节恶劣。

保定市竞秀区检察院自觉站在“人民至上”的高度,在办案中以求极致的精神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日常工作中,该院加强与共青团委、妇联、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社工组织等联系,共同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闭环,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有情天”。

我建议,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贯彻落实的宣传和监督力度,积极主动向多群体延伸,特别要充分发挥检察新媒体网群优势,全方位做好未成年人检察的宣传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