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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数字化远程提讯系统真给力!”
时间:2022-03-29  作者:肖俊林 张珍珍 高光军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此次认罪认罚听取意见过程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保证认罪认罚过程的合法性、自愿性、真实性,对此你是否清楚?”

  “清楚,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检察院能够给我量刑轻一点。”

  近日,在河北省广平县检察院数字化远程提讯室内,承办检察官在值班律师见证下,开始对杨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件认罪认罚听取意见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同步录音录像开始后,检察官告知犯罪嫌疑人杨某享有的权利义务,详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具结程序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就杨某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起点、基准刑、从轻处罚情节以及量刑的计算过程作出详细说明。

  “根据材料显示,他现在已经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到案后能够坦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考虑给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详细了解杨某的犯罪事实和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后,值班律师表示。

  “请你在电子手写板上签名、捺手印,若你在开庭审理前反悔,可随时要求撤回该具结书。”在经过权利义务告知、证据开示、量刑建议说理、听取意见等环节后,杨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承办检察官要求其在核对校验笔录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在电子手写板上进行签字、捺手印。

  随后,检察技术人员将其签字、捺印以图片形式同步到认罪认罚具结书电子笔录上,点击签署结束。这时相应的数据、文书已被自动导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完成。

  “仅用时20分钟,就完成原来几个小时的工作,检察机关数字化远程提讯系统真给力!”值班律师惊叹不已。

  2021年12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今年3月1日起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围绕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签署具结书活动实施同步录音录像。为贯彻落实《规定》,广平县检察院申请专项资金,建成邯郸市首个集智能化、数字化为一体的多功能远程提讯系统,既可以把看守所检察专用提讯室与检察工作网互联互通,也可以实现与省、市检察机关远程提讯系统互联互通。

  “远程提讯系统有三项功能:一是‘足不出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提讯,将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发挥重要作用;二是通过一键刻录功能,对犯罪嫌疑人主画面和远程提讯室三个辅画面进行双光盘刻录;三是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提讯室内的电子板上可直接完成对笔录的核对并签名、捺印,进行远程会签。”该院副检察长翟章勤说,过去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需要提前两天预约,在看守所指定的远程提讯车进行,提讯完成后需将笔录由看守所工作人员交犯罪嫌疑人核对、签名、捺印,再由看守所工作人员带出,笔录如需修改还需再次重复往返,人力物力消耗大。

  目前,该院已通过远程提讯室办结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19件,被告人无一翻供及上诉。

  全国人大代表、广平县南阳堡镇后南堡村乡村医生刘贵芳对这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广平县检察院数字化远程提讯系统的投入使用,让数据多跑路,承办人和律师少跑路,办案各环节更加顺畅,办案效率也大大提高,实现了案件质量的提档升级。同时使用远程提讯系统对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镜头下办案,以影像形式固定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的过程,签署具结书后鼠标轻轻一点,相应的数据、文书被自动导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让整个工作有证可查、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