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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时间:2022-03-18  作者:梁燕 驰轩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座谈会,重点就冬残奥会收官阶段核心赛区安全生产和保障运行情况进行通报研判,同时紧盯第一季度相关危害生产安全案件办理进度提出了相应意见建议。这是张家口市施行《关于依法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一个月以来召开的首次联席会议,标志着定期召集联席会议并商讨形成会议纪要已经成为常态化机制。

  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八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11个有关部门,携手共同助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有关精神,张家口市检察院积极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共同研究并首次就专项领域联合出台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涵盖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提前介入、证据的收集及使用、部门协作及社会综合治理四大方面内容,旨在助推安全生产防范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治理综合体系,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携手严惩危害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步履职能力。

  该《实施办法》实现了三大突破:

  ◆实现了“两法衔接”高效运行。针对涉及案件、移送条件、立案时限和监督途径等较容易产生分歧的问题提供了清晰解决方案,形成制度机制并进一步加以确立,便于更好地指导基层推进安全生产“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高效运行。

  ◆实现了“证据难点”有效解决。该《实施办法》不仅对证据的收集、固定、保管、移交以及相关时限等予以了明确规范,还着重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这一历来在此类案件证据采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既解决了办案难题,又形成了工作合力。

  ◆实现了“防范体系”整体提升。通过加强区域执法司法协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联席会、书面咨询以及案例通报等一系列沟通协调机制,特别对重大、疑难、紧急安全生产案件以及涉及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等情形,规定四部门均可召集联席会议并商讨形成会议纪要。

  《实施办法》还规定,不断细化“一案一建议”“类案共分析”等工作举措,用足用好办案影响评估、刑事合规正向激励等抓手,以检察机关的“小专项”服务安全生产“大民生”,不仅依法保护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还通过集中打击危害城市公共安全犯罪与行业治理的同步推进,有力促进了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