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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公益诉讼护航“春耕” 依法守护农资安全
时间:2022-03-02  作者:  新闻来源:沧州市检察院 【字号: | |

  随着华北地区春耕时节的来到,农资需求进入旺季。2022年3月1日,是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正式施行首日。当天,河北省任丘市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对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推动种子化肥农药经销商合法合规经营,保障全市80余万亩农田种植安全,并对修改后的《种子法》广泛开展宣传。

  活动中,检察干警及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该市13家农资经销商铺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经销商的经营资质、进货渠道、销售台账、种子质量、产品保质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以及是否存在侵犯种业知识产权等情况。经检查,部分农资销售商铺存在销售台账不完备,销售过期玉米种子、蔬菜种子以及农药等现象,甚至个别批次蔬菜种子外包装存在随意标注保质截止日期的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干警现场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扣押并立案查处,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销售商及在场消费者开展现场普法,向销售商讲解修改后《种子法》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相关法律条款,向消费者普及选购注意事项及维权法律知识。

  据了解,此次活动也是该院落实沧州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公益诉讼走基层,百镇千村万户行”宣传活动一项具体行动。按照宣传活动要求,沧州市县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将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深入辖区乡村,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条幅展牌、PPT展示、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成效,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鼓励群众对发现的危害公共利益现象进行举报。

  下一步,任丘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全市农资市场的监管,并结合“公益诉讼走基层,百镇千村万户行”宣传活动,在做好公益诉讼宣传的同时,向广大农民朋友普及涉农法律知识,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