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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精准帮教警示 助涉罪少年迷途知返
时间:2022-01-17  作者:  新闻来源:唐山市检察院 【字号: | |

  

图为帮教警示活动现场。

  近日,唐山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率多名“护未天使”法宣团成员来到迁安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针对全市25名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集中帮教警示活动,并对陪同参会的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开展了一次特殊的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迁安、滦南、遵化、玉田、丰润、曹妃甸、丰南7个县(市、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诚成社工组织人员以及多名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志愿者参会助教。

  “原来,看守所里这样啊!”在讲解员的引导下,被帮教未成年人共同观看了青少年专题警示教育片,并参观和体验了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内高仿真的模拟法庭、监管场所等设施。

  帮教大会上,“护未天使”法宣团两名优秀宣讲骨干结合具体事例,深入分析了涉案未成年人失足犯罪的原因,并提出了诚恳的建议和希望。唐山市小强百姓书屋创始人李小强从孝道出发,以自身成长经历现身说法,鼓励失足青少年从头做起,重新做人。在大家的引导下,孩子们向身边家长深深鞠躬,真诚说出了“对不起”。社工组织代表从家庭教育、成长环境等角度给予专业建议,鼓励孩子家长既要有向好的心,也要有向好的行为。唐山市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吕超鼓励涉案未成年人真心悔过、浪子回头,争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希望家长以身作则,及时转变教育观念,强化监护意识和监护职责,关注、监督、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附条件不起诉,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具体犯罪,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可以结合案情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涉罪未成年人设置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考察期,视考察期间表现对其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该制度的运用,不仅体现了刑罚的谦抑性,也符合恢复性司法的理念。

  此次针对涉类罪未成年人进行集中帮教,是唐山市检察机关统筹整合资源、节约帮教矫正成本的有益尝试,大大提高了检察机关精准帮教和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成效。“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一定遵纪守法。”“今后我要做一个守法的人,对社会有用的人。”“作为家长,我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我和孩子一定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这次机会。”参加活动的未成年人及法定监护人都深受教育和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