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
衡水枣强县院坚持“四个注重”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时间:2018-08-08  作者:宋英霞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为认真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今年以来,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四个注重”,不断拓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以自查促规范,以质量保公正,以公信树形象。 

  注重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优秀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由案管部门牵头,定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注重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化”。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要求,依托统一业务软件,采取线上与线下同步评查、各业务部门交叉互查的评查方法,已办结的所有案件进行全方位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案管部门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整改建议,对症补课,跟踪复查。注重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科学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司法责任制档案、绩效考核等范畴统一考量。注重案件质量评查“信息化”。立足现有电子检务系统,强化案管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重点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和监督作用,有效利用数据业务分析研判指导,实现数据为办案服务,提升案件管理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