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
沧州肃宁县院多管齐下给检察官办案上“五险”
时间:2018-08-02  作者:李志军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今年以来,肃宁县检察院为确保检察官严格公正司法,在确保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基础上,从思想、家庭、社会、制约、监督等五个方面多管齐下,给检察官办案上“五道保险”,收到了较好效果。

  加强教育引导,为检察官正确用权上“思想险”。肃宁县检察院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引导检察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的思想觉悟,树立先进正确的执法指导思想和法治理念,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问题。

  发挥家庭助廉作用,为检察官廉洁执法上“家庭险”。肃宁县检察院党组致信检察人员家属,倡导“廉洁家庭”,做好“廉内助”, 加强8小时以外的监督,常念“廉政经”、常吹“廉政风”,督促身边检察人员勤俭持家、不慕奢华、不搞攀比,当好人民的检察官,建设廉洁家庭。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检察官执法上“社会险”。肃宁县检察院积极拓宽接受监督途径,健全接受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有关法纪制约,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权力机关监督,为检察官执法上“制约险”。肃宁县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拓宽联络渠道,改进联络方式,健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走访人大代表、定期通报情况等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发挥内部监督作用,为检察官规范执法上“监督险”。肃宁县检察院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经常性监督的同时,探索建立对执法办案工作的专项监督机制。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各类专项检查活动,监督检察官严格依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