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
唐山曹妃甸区院责任清单制度在干警中生发良好效应
时间:2018-06-13  作者:张立军 张运成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今年以来,唐山市曹妃甸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了重点工作每周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内设各部门每周以清单形式向院党组汇报本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这一制度经公开公平公正的实行在全院检察人员中生发出良好的效应。

  “建立重点工作每周责任清单制度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责任清单‘明细表’和‘指挥棒’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曹妃甸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春林表示,在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和落实的大背景下,责任清单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有效调动并激发了每个部门和每名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事业责任心,切实体现出“有激情、在状态、敢担当、善作为”,为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曹妃甸区检察院党组要求全院各部门紧紧围绕省、市、区委工作重点和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结合本院实际,明确长期任务和重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完成时限。每周要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具体改进措施,确定下周工作计划,实现重点工作、长期性工作有部署、有推进、有督促、有落实,以重点工作带动日常性工作全面推进。

  为细化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曹妃甸区检察院党组要求各部门主动承接上级检察机关、区委和院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设立重点工作落实台账,每项工作的计划和完成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构建责任明确、层层负责的责任清单落实体系,常态化推进各项基础工作有效落实。

  为推动责任清单制度取得实效,曹妃甸区检察院党组加大督查力度,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形成两个清单,向监察处和办公室备案。院党组责成监察处牵头,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日常检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各部门责任清单编制情况、报送情况、清单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的将进行跟踪检查和重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查纠。责任清单制度明确与年度绩效考评挂钩,责权利明晰,大大强化了全院检察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