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县委“大学习、大整顿、大执法”活动部署,结合该院工作实际,提出“实、严、正、勤”四个字要求,即活动开展“实”、纪律整顿“严”、思想作风“正”、忠实履职“勤”,促进活动有效开展,使干警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工作热情明显高涨,进一步形成了锐意进取、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