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蠡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命名为2014至2015年度“全省先进检察院”。这是该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2014年以来,蠡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洪杰与新一届党组,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按照保定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一二三四三”的工作总体思路,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以新举措适应新常态,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工作上做文章;转变执法观念,在提升职务犯罪侦查水平上求突破;推进“两法”衔接,在刑事犯罪专项监督质效上下功夫;注重统筹兼顾,在实现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上出实招;坚持以人为本,在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上求深化。
蠡县检察院综合考评连年进入保定全市先进行列,涌现出以河北省模范检察官、保定市十佳女检察官马志晴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全院各项工作均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