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
沧州任丘市院多措落实“监督责任”
时间:2015-12-10  作者:韩铁英 陈兆扬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为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今年以来,任丘市人民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监督责任”。

  他们首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等纪律性文件,确保纪律的约束性。其次,院纪检组对干警考勤情况、公车使用情况、会议纪律及遵守禁令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违反纪律的干警进行诫勉谈话10余次,使各项纪律得到贯彻执行。

  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院党组将“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方面的问题”、“有无吃拿卡要等方面的问题”、“有无办关系案、人情案等方面的问题”制成调查问卷表,利用驻村工作组走访群众和深入集市开展法律咨询,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表,从中发现问题,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对检察干警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共走访和接待群众百余人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梳理归类共13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使干警作风得到进一步改善。

  在此基础上,强化执法监督。截至目前,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共立办案件18人。对院侦监、公诉、未检等重点部门办理的案件抽查12起,对其中存在的程序性问题进行纠正。并加强对检察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的某些重点环节、重点案件的监督。

  该院还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求干警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检察工作纪律,廉洁从检。对敢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