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至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开展第十六个“举报宣传周”活动。根据高检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二〇一四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河北省各级检察机关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举报宣传活动。
本次“举报宣传周”活动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举报宣传主题“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利,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和加强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树立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形象,推动反腐工作深入开展。“举报宣传周”期间将对党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的制度措施、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的制度措施、举报工作制度与举报的方式方法等内容展开宣传。
根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我省各级检察机关的举报宣传重点突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内容。各级检察机关在“举报宣传周”期间,将通过图片展览、法律咨询、媒体宣传包括网络新兴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的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此专项工作的认知度、支持度。通过广泛宣传,使公众了解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反映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活动、提供相关犯罪案件线索,形成打击和遏制生态环境犯罪的社会氛围,使保护环境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努力为专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我省各级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6月23日(星期一),各级院根据当地实际安排检察长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表电视讲话。
(二)6月24日(星期二),各级院在辖区内上街设点,接受群众咨询,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接受群众举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与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在法治公园(西清公园)联合设立举报宣传站点。
(三)6月25日(星期三),各级院业务部门主管检察长在院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的控告和举报,有关业务部门处(科)长参加接访。
(四)6月26日(星期四),各级院深入乡镇、社区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等,宣传检察机关查办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以及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的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深挖收集举报线索。或依托警示教育基地与检察开放日,“请进来”深入宣传。
(五)6月27日(星期五),各级院举报中心对“举报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拟与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2014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省院不再单独开展。
举报方式:
1.网络举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址http://www.spp.gov.cn/
2.电话举报:
全国检察机关受理职务犯罪举报热线12309
3.信件举报: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1号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
邮政编码:050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