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客户端
 
检务公开
网上接待
检察长信箱 >>
检察人员监督信箱 >>
辩护与代理业务办理 >>
控告申诉举报平台 >>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唐山市曹妃甸区院高质量推进工作综述
时间:2019-08-07  作者:张立军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自2012年7月成立以来,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工作、高效率完成、严格纪律保障”,聚焦主责主业,抓基础、严管理、求实效,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连续七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和“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并荣膺和保持了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称号。

  坚持提高政治站位 着力在服务大局上强化使命担当

  曹妃甸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春林和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检察人员,始终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体现到具体检察工作中。按照“排干扰、解纠纷、化风险、保平安”的工作要求,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带头深入基层,置身现场,先后走访驻区首钢京唐公司、新城大数据产业园、唐山机器人产业研究院、曹妃甸新兴产业园区中恒映美科技、曹妃甸新城恒大御海天下项目等重点企业和科创单位20余家,倾听意见建议。适时出台了《为曹妃甸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保障的实施意见》,实行院领导分包重点项目责任制,实地察看数个问题项目,主动问诊把脉,摸准项目、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帮助企业查找和堵塞漏洞,用法律监督、司法援助来筑建项目建设“高速路”。

  曹妃甸区检察院紧紧围绕省委、唐山市委以及曹妃甸区委“一港双城”建设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委“十个新突破”、区委“六大攻坚、六项提升”安排部署,以四大方面、15条具体内容为出发点,研究制定了《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服务“六大攻坚、六项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围绕交通、能源、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持续推进唐山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的“一院一品护发展”活动,依法惩治强揽工程、强卖材料、强行阻工等不法行为。积极整合《关于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犯罪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充分利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职能,建立集长效沟通、法律咨询、检校共建、检企共建等功能于一体的法律监督与服务机制,确保各项服务举措落地落实,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聚焦主责主业 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曹妃甸区检察院党组着力把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贯穿法律监督各环节,努力找到与被监督者之间共赢的基点,逐渐实现从“威慑型监督”向“权威型监督”转变。该院准确把握“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目标要求,聚焦以公诉权为核心的主责,以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公益保护监督主业,全面协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方面专项监督常态化。探索研究法律监督新格局,与区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局、环保局等单位会签文件,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形成共同保护公益新格局。近年来,共排查公益诉讼线索38件,立案2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件。与区内30余家行政执法部门协调配合,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在该平台录入处罚案件信息9676条,从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6件。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 着力提升司法公信与权威

  “办案才好监督、办案才好规范、办案才有权威、办案才好评价”。曹妃甸区检察院切实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新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近年来,办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248件1826人,批准逮捕1019件1494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802件3065人,提起公诉1775件2929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突出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成功办理白某等62人涉黑案件(注:今年4月1日上午,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对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白某等62人涉黑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白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放火罪、包庇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案成员一审均被作出有罪判决)。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8件74人,审查起诉7件84人。从源头上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并通过办案工作向唐山市检察院、曹妃甸区扫黑办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31件,向区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线索2件。曹妃甸区检察院被唐山市检察院评为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护航蓝天碧水净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和唐山市“南水北山中土地,危险废物黑作坊”四类案件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部署,走访排查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线索10件。在河北省“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动员会上,曹妃甸区检察院作了典型发言,该院在保护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上所作的积极努力,深得省检察院和地方党政领导同志的好评。

  认真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刑事司法制度,曹妃甸区检察院从完善庭前沟通、精准量刑建议等方面主动作为,发挥了检察机关在该项制度推进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员额检察官办案机制、实行捕诉合一,多管齐下提升办案质效。该院整理自办的67件典型案例,编印《检察实务典型案例解析》,作为全院检察人员相互借鉴和共同提升的办案参考。该院积极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办案难题,突破办案瓶颈,补齐办案短板,大幅度提升了办案质效。

  坚持强化监督制约 着力规范内部管理

  曹妃甸区检察院不断细化执法办案流程,完善各部门内部规范标准,强化执法办案上下环节、内设机构之间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随意执法、粗放执法问题的发生。认真梳理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和关键部位,抓好案件“风险点”的预测和防控,确保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全面落实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对期限将满案件进行预警,对法律文书使用不当、诉讼活动及执行活动违法等实行监控;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及孳息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定期进行案件评查,注重从涉检信访、冤假错案、办案人员违法违纪等方面入手,重点围绕办案时限、执法程序、证据采信、文书制作和涉案款物处理等,重点评查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情况。坚持结果考评与过程管理、定期考评与动态管理、综合考评与个案督查相结合,严格落实上级院多手段全方位的执法办案考评机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将执法办案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具体环节和具体案件,严肃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加强执法办案监督制约。由于工作成效显著,曹妃甸区检察院被唐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评为优秀单位,并被省档案局评为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5A级单位。

  坚持检察事业与科技融合 着力提升“智慧检务”水平

  始终把打造“智慧检务”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业务工作和事务管理同部署同推进。曹妃甸区检察院相继制定出台《智慧检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立足检察职能、利用大数据进行检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为智慧检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以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推广应用为主抓手,以智能语音技术应用推进为突破口,以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为着力点,为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激发新动能。该院重点以司法办案平台应用为基础,建设“智慧刑检”“智慧民行”“智慧未检”“智慧案管”;以推进服务管理网络化为条件,通过智能化检察服务公共平台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以检察办公平台、检察决策支撑平台应用为抓手,打造“智慧办公”“智慧决策”,从根本上解决“文山会海”问题,提升检察办公、决策的效率和质量;以队伍管理平台应用为手段,打造“智慧队建”;以检务保障平台应用为支撑,打造“智慧保障”,提升经费保障、装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后勤服务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坚持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并重 着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曹妃甸区检察院积极实施“人才兴检”战略,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战略性、先导性和基础性工程来抓。院党组强化“领导班子不抓人才是失职,抓不好人才是不称职”的意识。深入开展“强素质、守规矩、办铁案”教育实践活动,以党建带队建转作风,建立健全党管人才机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青年干警培养管理实施意见》《人才培养典型选树实施方案》等,以制度形式明确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宁缺毋滥”用人标准,建立健全阳光透明选人用人机制,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观念,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放心、放手、放权让他们挑大梁、担重任,真正创造了“敢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前途”的良好局面,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才的优化配置。建院七年来,通过招录、选调等形式引进人才32人,晋升副处级领导职务1人、正科级领导职务7人、副科级领导职务11人,为检察事业创新创优发展储备了新生力量。强化实践锻炼,安排年轻干警到工作繁重复杂岗位锤炼,通过给他们早压担子、多压担子、压重担子,助力他们扬长避短,快速成长。加强多岗位历练,激发队伍活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先后培养省级业务标兵5人、市级业务人才19人,本院“人才培养典型选树”人选31人。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拔尖人才培养工作先进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APP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