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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中求发展——记奋进中的衡水故城县院
时间:2018-06-27  作者:王琳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故城县检察院新一届党组以衡水市检察院党组确定的“五个全面提升”为奋进目标,结合本院实际,审时度势,确立了“振奋精神,齐心合力,争先创优,跨越赶超”的工作总目标。故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同辉和党组一班人带领大家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狠抓队伍管理,狠抓作风建设,聚焦检察主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深化改革创新 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新发展

  故城县检察院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求实务实,奋力争先创优,汇集全院智慧、凝聚全院力量、强化整体担当、践行既定方案,确保预定目标顺利实现。

  不断探索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促进执法更加规范化,不断完善检务公开大厅、检委会会议室等硬件装备建设,为执法办案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公信力。

  审判监督和侦查监督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故城县检察院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实行制度上健全、标准上提高、视野上拓宽,切实强化了诉讼监督力度。截至目前,对法院不当判决案件提出抗诉5案13人。对法院审理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审理违法3次。对公安部门办案中出现的侦查超期、物证收集不当等情形提出纠正违法5次,追捕漏犯4 人,追查余罪5起。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民生民利

  故城县检察院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等民生民利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教育、预防、监督等手段,依法快捕快诉,服务保障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力求与公安、环保等部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整体合力。

  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相关具体部署,故城县检察院多次牵头召开全县“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及联络员会议,就完善“两法衔接”相关可操作性的机制建设进行研讨,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与衔接程序、行政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实施及工作机制,并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移送流程,堵塞了监管漏洞,解决了监管空白、边界不清、移送无序等问题,从而保障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故城县检察院积极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数据对接,由行政执法部门将相关执法信息即时录入,从源头上解决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与此同时,“两法衔接”各成员单位之间不断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意识,对衔接机制运行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对有关执法问题进行研讨。建立了案情通报制度,根据环境污染、食品药品等危害民生违法犯罪的安全形势和舆情反映,针对个别典型案例召开联席会议,共商对策,有针对性地解决案件查处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故城县检察院坚持把群众热切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作为“两法衔接”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重点摸排此类案件线索,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逐案登记、跟踪到底,必要时派员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确保依法快捕快诉。切实推进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和整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碧水蓝天”和“舌尖上”的安全。完善不立案监督程序,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线索进行重点审查,严防有案不立,并与行政机关建立移送案件文书备案审查机制,行政执法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罪案件时,同时向该院进行文书卷宗纸质备案,将涉案事实与证据清单一并送该院,实现对行政执法的实质监督。

  今年以来,故城县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滥伐林木、销售假药、污染环境等案件3件,全部予以批准逮捕,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安全。

  公益诉讼工作稳步推进

  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对检察机关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故城县检察院将公益诉讼工作切实抓出成效,稳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同辉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评估研判,并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针对公益诉讼的业务专业化发展需要,将具有自侦、公诉等部门工作实践经验、熟悉调查取证和出庭应诉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民行检察队伍,保证人员配备与公益诉讼职能拓展和业务增长相适应。

  做好线索收集和案件办理工作,建立7个业务部门之间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目前,已从近年批捕、公诉的52件生产销售有害食品、土地违法、环境污染、职务犯罪等案件中发现有价值的公益诉讼线索18件。对已经摸排的案件线索,该院从案件主体、案件证据、案件风险等方面逐案进行评估研判,明确调查方向和监督手段,确保监督实效。截至目前,已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件,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到位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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