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红旗手、心理咨询师、基层检察院的未检处处长……这一个个特色鲜明而又特点各异的标签,勾勒出一位精明干练的女检察官形象。裴丽艳1997年参加检察工作,2013年被任命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
用爱心融化心灵坚冰
“我们的主要职能就是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工作。”裴丽艳说,由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未检岗位的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需要付出更多的爱心和责任,用爱和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多年来,她在未检岗位上用心办案,柔性司法,像春风一样温暖着当事人的心。
去年秋天,裴丽艳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魏某刚满16周岁,母亲因病去世后他随父亲来石家庄打工,后因涉嫌盗窃罪被拘留、逮捕。在办案过程中,裴丽艳几次到看守所与魏某见面了解案情。当她发现虽然天气已经转凉,魏某却还穿着单衣时,就自己掏钱给魏某买来棉衣。她还了解到,魏某的父亲因嫌孩子不争气,未给在押的孩子寄钱、送棉衣。在案件办理和开庭的过程中,裴丽艳苦口婆心地训诫魏某的父亲,要求其履行监护责任,并积极赔偿。
后来,魏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魏某刑满出狱,发现父亲和裴丽艳在接他。“谢谢你挽救了孩子,我们爷儿俩给您鞠个躬。”魏某的父亲感激地说。
用细心走出未检新路
“惩戒不是为了平息愤怒,更不是为了宣泄怒火,而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希望通过此案警醒告诫被告及青年人,必须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否则会一失足成千古恨。”这是裴丽艳亲自撰写的一篇《公诉意见书》中的一段。
在多年的未检工作中,裴丽艳不断总结,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未检工作方法。她带领未检处的检察官对未成年人是否批捕进行全面风险评估,确认亲情会见,监管是否到位;她促使未成年人亲情会见在押亲人,避免在检察环节出现失学失教情况;她推动引进专业社工对涉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量身订制帮教,帮助犯错的孩子找到正面成长的力量……这些做法,不但践行了保护理念,彰显了法律的温度,而且让经手的每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用责任心播撒法治雨露
“裴丽艳在工作中是个细心的人。她把自己的爱心和责任心通过工作的形式充分展现了出来……我为有这样的好姐妹而感到骄傲!”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宋庆绵如此评价裴丽艳。
未检工作必须坚持犯罪惩治与犯罪预防相结合。多年来,裴丽艳一直坚持、践行着这一原则,利用社会组织、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活动,并和同事们担负起“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开展“悦课堂陪你成长”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被称之为“最接地气的法治课”。
2016年初,裴丽艳联合全院20名青年检察官,成立了新新青年志愿服务团队,送法进校入班,并作为全省检察系统购买社会服务的首次尝试,向共青团石家庄市委成功申请立项。目前,服务团队法治课已超过百场,直接受教育人数达万人,已成为全省检察系统一张闪亮的名片。
去年12月,在裴丽艳的积极推进下,高新区检察院又与区社发局、法院、共青团联合发文,开展为期二年的“法治进校园”活动。这一活动覆盖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构建起多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机制。
裴丽艳用女检察官特有的细腻、爱心和方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